时报3月2日讯(记者 何涛)今天早上,家住万盛园小区的李先生找来搬家公司搬家,搬完家后,发现妻子的衣服和兜内的2000元钱不翼而飞,双方因没签合同引发了纠纷。
李先生称,今天早上,他从堤口路上找来一家搬家公司,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家,搬家时他负责在楼上打包,工人负责往楼下车上搬运。东西都搬到新家后,李先生发现妻子的很多衣服不翼而飞,而且一件衣服口袋里的2000元钱也不见了。
上午10点多,李先生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。但搬家公司的负责人否认搬运工人拿了李先生妻子的衣服和2000元钱。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。
对此,办案民警称,因搬家造成物品丢失的事件时有发生,提醒市民搬家前最好与搬家公司列出物品清单,订立书面协议,并且说明价值,以防造成损失后引发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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